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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责任编辑:戴敏 本文作者:黄伟 来源于: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
龙南县“五桥十路”二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编号:ZZJX-2017PPP-002)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龙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为龙南县“五桥十路”二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南县五桥十路”二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采购编号:ZZJX-2017PPP-002
(三)实施机构: 龙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合作范围(PPP操作模式): 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含七个子项目,分别是新杨大道贯通工程、金龙大道、玉环北路西段、金塘大道北段、玉岩大道东段、演教寺桥景观亮化工程、金龙大桥。本项目合计总投资23616.84万元,其中新杨大道贯通工程,投资2474.55万元;金龙大道,投资5905.25万元;玉环北路西段,投资4106.24万元;金塘大道北段,投资1766.79万元;玉岩大道东段,投资2878.83万元;演教寺桥景观亮化,投资831.43万元;金龙大桥,投资5653.74万元。本项目合作期不超过十一年,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运营期九年。
(六)对社会资本方应具备资格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法人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近三年(2014年8月1日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4年8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2014年8月至今未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未发生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2014年8月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出具承诺书)。
④申请人在赣州市工程建设市场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暂停参与赣州地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申请人投融资能力要求:
①申请人2016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审计报告为准);
6、申请人施工能力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提供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道桥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提供其职称证书;本项目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均应持有有效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联合体为牵头方)
③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本项目开工时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书面承诺)
④投标人必须具备充足的PPP项目投资建设实施经验,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必须为独立投资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实施的)的单个投资总额不少于2.5亿元的类似市政或公路工程PPP项目业绩
(提供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成交公告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PPP合同原件及PPP项目入库(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d)被责令停业的;
e)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f)大额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扣押的;
g)2014年8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h)存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a)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
b)联合体各方在参加资格预审前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等,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d)联合体牵头方应符合第1至7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非牵头方应符合第1、2、4、7款要求,其中联合体非牵头方同为施工企业的,还应满足第3款要求;
e)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授权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报名事宜外,还应授权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处理资格预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一同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共同组建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1、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申请意向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到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3号发改委综合楼9楼909室)报名并购买《公开招标采购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只有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⑦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⑧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⑨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以上材料须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复印件,其中企业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响应本次资格预审,需按上述第9项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上述①-⑨项资料;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①-④项,若联合体非牵头方同为施工企业的,还应提供⑤、⑥项资料。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11月8日15:00(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审查时间:2017年11月8日15:00(北京时间)。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龙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龙南县县人防办二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及时间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佰柒拾贰万元(4720000.00元)
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省府支行
账户: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600 1051 6000 5250 7640
到账时间:2017年11月7日下午15时前(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逾期到达无效。
投标人应由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上。转入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收,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于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可通过资格预审,成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
(十)媒体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十一)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15070866036
邮箱:43878615@qq.com
采购人: 龙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王雅莹
联系电话: 1887011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