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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责任编辑: 本文作者:佚名 来源于: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
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龙南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采购公告
受龙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为龙南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欢迎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南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项目编号:ZZJX-2018PPP-002
3)项目实施机构:龙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4)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龙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地点:(建设范围)北至迎宾大道、高速出入口,东至大广高速,南至正桂山,西至濂江、金鸡寨项目相关区域。
6)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拆迁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两部分。拆迁工程:高铁新区建设范围为北至迎宾大道、高速出入口,东至大广高速,南至正桂山,西至濂江、金鸡寨项目相关区域。高铁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桥梁工程、路网工程、景观工程及配套设施、公共建筑等。
7)项目投资规模: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约2148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392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12.89万元,征地拆迁费43000万元,预备费7343.15万元,估算建设期利息17593.96万元,合计总投资约214800万元。本项目投资规模以县政府批复值为准。
8)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项目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DBFOT)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成交后,应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9年,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由政府通过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的方式获得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获得项目公司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运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三)主要核心边界条件
1)项目公司组建:龙南县人民政府授权龙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2:8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履行项目公司股东责任。
2)融资安排:项目公司初始资金来源为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共同注入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资金缺口为总投资的80%,资金缺口以融资方式解决。由中选社会资本方负责缺口资金融资。
3)付费方式:本项目属于政府付费模式的项目。由龙南县财政局直接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4)建设期利息:在建设期期间,以核定的实际支付建设投资扣除20%项目资本金后的资金后作为当期融资资金,该融资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的利率单利计息,即当五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变化时,计算建设期融资成本的利率相应调整,调整时间为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变化公布之日起。①征地拆迁费为实际征地拆迁费到县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账户的次日开始计算利息;②工程建设资金及其他费用为按照进度实际支付施工单位的次日开始计算利息。建设期只计息不付息,从第四年开始还本息。
5)运营期年化收益率:以本项目可用性付费计费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再加1个百分点年化收益率测算可用性服务费,公开招标阶段年化收益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30%)+N进行竞价,N在[0.5%,1%]含(0.5%,1%)之间报价。
6)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模式:运营期间,根据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和绩效考核结果,按投标人所报年化收益率按9年等额本息支付方式计算可用性服务费。
7)运营维护费用计算:本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负责各子项目的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道路工程养护、桥梁工程养护、绿化工程养护、排水工程养护、照明工程养护、交通设施养护、景观工程及配套设施养护、公共建筑养护和物业管理等。参照国内其他类似项目及龙南县市政道路、桥梁、物业管理成本经验数据,运维绩效服务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3%估算。
即运营期第1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3%=14.66亿元(分摊预备费)0.3%440万元/年。本项目中各子项目的运维成本主要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选择CPI作为价格调整公式的调价系数。根据运营期间通货膨胀情况(赣州市统计局公布的当期CPI数值),以两(2)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定期调价。
8)各阶段保证金:①投标保证金为4000万元,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②建设履约保证金为总投资金额的5%,其中4000万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转账,剩余部分可以转账或银行保函;③运营维护保证金金额为400万元,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④移交维修保证金金额为各子项目投资金额的5%,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9)项目资金支付时间要点:①征地拆迁费43000万元在PPP合同签订之日九十(90)日内支付,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以转账形式转账至政府方指定账户,否则,政府方有权全额没收中标社会资本方的建设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社会资本承担。②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根据工程进度到位。
10)可用性服务费计费基数(P)
可用性服务费基数指社会资本方为本项目建设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包括建设投资、征地拆迁费、建设期融资成本。
(1)建设投资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
①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县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中心对各单项竣工决算审核结果作为项目最终确认的投资额,并报请政府审核批复为准;
②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报请政府批复后,由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共同依据法律法规确定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费用按照中标价格确定;
③工程建设其他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按龙南县市场行情或龙南县相关规定计算,并由实施机构报龙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项目公司据实支付,包括设计费(建安费用的1.6%)、勘察费、监理费(工程建设直接费的1.2%内)、施工图审查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决算费、第三方检测费、环评等费用。
(2)征地拆迁费
征地拆迁费43000万元。
(3)建设期融资成本
在建设期期间,以核定的实际支付建设投资扣除20%项目资本金后的资金后作为当期融资资金,该融资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的利率单利计息。
11)政府方基本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依法提取建设履约保证金或运营维护保证金或移交维修保证金项下的款项。
②政府方有权核实,项目公司对工程相关单位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对不按时支付的,政府方将从其建设履约 保证金中代为支付,不足之处将从可用性服务费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终止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合同。
③政府方有权对各子项目采用分批分项审计办法,并对投资大的子项目进行过程跟踪审计。
④政府方除有权根据建设期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外,如项目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则政府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介入项目整改验收工作,并在建设履约保证金中提取相应金额,如有不足将从可用性服务费中扣除。
⑤政府方除有权根据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相应的运维绩效服务费外,如项目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或改正的效果未能达到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则政府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介入项目管理维护工作,并提取运营维护保证金项下的相应金额。
⑥政府方有权对项目公司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介入以及进行全程实时监管和定期评估,公布评估结果,要求项目公司接受公众监督。
⑦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政府方有权委托县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项目的建设费用进行审计的权利。
⑧若项目公司违反PPP项目合同相应约定,政府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逾期不改正的,有权终止PPP项目合同。
12)政府方基本义务
①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各子项目建设所需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按时无偿提供项目场地,并负责占地相关手续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临时用地,由政府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②负责项目的部分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等。
③协助获得、保持和延续除第二条之外的建设和运营维护所需的相关批准。
④协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所必需的水、电、气等对接。
⑤协调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
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付费,并将政府付费纳入政府跨年度财政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
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方协调与项目场地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关系。
13)社会资本方基本权利
①享有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的权利。
②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必须具备相应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有权直接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再进行二次招标,若部分工程内容超出中标社会资本方资质能力的,应进行公开招标。
14)社会资本方基本义务
①项目公司应严格控制设计,不得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结算超支的情况,超出部分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因政府方原因导致的除外。政府方可通过聘请第三方设计监理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理,以保障项目设计概算、质量和时间等目标满足政府方的要求,但不因政府聘请设计监理单位而免除社会资本方需承担的设计风险。
②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按规定的设计程序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相关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各阶段设计成果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待工程设计相关文件全部获批并进行备案后,项目即可进入施工阶段。
③在施工过程中,政府方、项目公司出于合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造价、缩短工期等目的,在不违背所有适用于项目的设计标准的基础上有权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应按照龙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由政府方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项目公司应无条件执行,由项目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向政府方提交支持该设计变更提议及其充分理由的所有必要文件并获得政府方书面批准后执行。
④项目公司成立后二十(20)工作日内,项目公司应在当地银行设立工程建设资金专户,政府方有权查看账户资金情况。
⑤项目征地拆迁费43000万元需要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九十(90)日内,由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形式转账至政府方指定账户。
⑥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若项目未能获得融资,社会资本负责筹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⑦项目公司应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和国家、行业管理规定购买和维持合理的建设和运营保险。
⑧按照合PPP项目合同约定完成各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支付相应工程费用。
⑨项目公司应保证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承担所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维稳、信访责任,并对此内容向政府方提交一份承诺函。
⑩按照约定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运营维护保证金及移交维修保证金,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合同约定进行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约定的标准。
接受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在合作期进行监督管理,并有义务配合合作期内监管事宜。
协助政府方完成本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和保持本项目实施所要求的所有批准,按时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本项目按约定日期完工。
不得以本项目对抗关乎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事项,若未来政府方需利用本项目申请专项资金或以奖代补资金的,应予以积极协助。
此外,除行使上述权利义务主要条款外,还应行使法律、法规、当地政府的政策和文件及PPP项目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并履行规定的其他义务,同时履行经县政府批准的项目管理办法(方案)。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成员任意一方须同时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②设计资质要求:申请人需具有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社会资本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本级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
5、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2015年1月至今未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未发生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2015年1月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出具承诺书)。
④申请人在赣州市工程建设市场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暂停参与赣州市地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⑤申请人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一年(从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内没有骗取中标。
⑥申请人各方经营情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申请人投融资能力要求:
①申请人(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但不可联合体各方累计加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在2016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指人民币,下同)(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审计报告为准)。
②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良好的短期偿付能力,以确保项目资金可以按时足额到位并降低融资风险,2016年度运营资本(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审计报告为准),同时能够提供由银行(地市级以上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个月内),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③申请人(可联合体各方累计加总)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函或具有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提供的的授信证明文件或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授信合同,总额度不少于20亿元。
7、申请人施工能力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申请人需拟派至少两名项目负责人,且须分别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提供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并具备高级工程职称;
②技术负责人: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③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④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开工时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至施工现场。并承诺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本项目开工时无在建工程。
8、申请人运营业绩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备充足的PPP项目投资建设实施经验,需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必须为独立投资人或以联合体身份实施的)的单个投资总额不少于20亿元的PPP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及PPP合同原件,时间和金额以PPP合同为准)。
9、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d)被责令停业的;
e)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f)大额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扣押的;
g)2015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h)存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10、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a)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四名;联合体成员可包括施工方、设计方及财务投资方等;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b)联合体各方在参加资格预审前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等,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d)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授权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报名事宜外,还应授权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处理资格预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可共同满足第1至9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1至9款资格条件另有具体要求的除外),但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第6款第②条的资格条件要求。
1、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 年5月18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申请意向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3号发改委综合楼9楼909室)报名并购买《公开招标采购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只有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
(8)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9)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以上材料须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复印件,其中企业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复印件。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15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审查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龙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龙南县县人防办二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于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可通过资格预审,成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
本次资格预审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资格预审合格后领取项目采购文件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3、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通知。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40000000.00元)
3、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账户: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南分中心
账号:287090100100002006
到账时间:2018年6月1日下午17时前(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逾期到达无效。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上述账户。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收,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②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否则无法查询;
③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需填写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详见附件)。
采购人:龙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廖栋才
电 话:0797-3529318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伟
电 话:0791-86207863
邮 箱:43878615@qq.com
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zip